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太原申请集体商标还需要提交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那么该规则包括什么?
(1)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 (3) 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 (4)使用该商标的条件和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5) 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