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的人力资源许可的申请仅支持线下办理,您可以自行前往杏花岭区政务大厅审批窗口巨轮街道北大街107号财务室进行办理,该地址仅供参考。办理完成之后也需要去窗口自行取证,请您提前预留好时间。
受理条件:
1、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专职从业人员基本简历
2、有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资金。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一般不得低于九十平方米
3、有3名以上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①设立申请书;
②服务机构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③证照分离承诺制承诺书;
④专职从业人员(不低于3名且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⑤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专职从业人员基本简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
2、进行材料初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将会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当场会被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由首席代表再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复审;由专家组再到场地进行实地核查;
4、通过审批的将在许可文书上加盖审批专用章;对未通过审批的会退回申请人材料并告知原因;制证后由综合窗口统一送达。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要先有营业执照,后置许可;
2、开办人力资源公司需要有3年以上租期协议;
3、公司需要有3名以上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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