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形式,线下的地址为晋源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贞观街32号,最好选择线下,线上仍然还需要交纸质材料,线下的地址仅供参考。
办理材料:
①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成立服务机构的可行性、服务宗旨、服务范围、筹建情况等);
②服务机构的章程和管理制度(章程是记载服务机构组织规范及行为准则的法律文件;
③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专职从业人员基本简历;
④服务机构经营场所不动产证、租赁合同承诺件(服务机构的固定场所使用面积不得低于90平方米);
⑤专职从业人员(不低于3名且需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
2、由窗口进行材料初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将会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当场会被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由首席代表再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复审,同时组织现场勘查或会签;
4、通过审批的将在许可文书上加盖审批专用章;对未通过审批的会退回申请人材料并告知原因进行整改;制证后可以窗口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或者电子证书送达。
办理时间: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先交纸质材料,后会有现场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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